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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景明:试论案例参阅机制
发表时间:2011-10-07 20:18:43 阅读次数:55
试论案例参阅机制 。。。
梁景明:加强案例研究,提升办案水平
发表时间:2011-10-07 20:16:18 阅读次数:56

加强案例研究,提升办案水平

本刊评论员

案例研究是检察官工作技能、司法理性、办案经验、司法水平、决策能力的集中体现,执法办案和案例研究成为检察官走向成熟的坚实“双腿”。检察官要重视执法办案,更要发挥身处执法一线的职业优势进行案例研究,总结传承执法智慧,以提升办案水平。

案例研究有助于养成检察官的工作技能。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性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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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jm阅读的资料:台湾地区“法务部”对于外界误解吴淑珍女士执行案特别声明澄清
发表时间:2011-02-22 21:21:00 阅读次数:90

了解台湾地区的法制同时,我们需要学习的,也许还有公共关系的处理以及舆媒事件的及时处置经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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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料】中国时报社论及台湾“法务部”回应-检察官应不应纳入法官法规范?
发表时间:2011-02-16 11:35:00 阅读次数:127

社论-检察官不应纳入法官法规范
2011-01-25 中国时报 【本报讯】

 立法院一读通过法官法草案,引起了许多关注。立法院应该认真思考,尽速通过一部适当的法官法,做为司法改革重新出发的先声,社会共识甚高。然而,对於法官法究竟应该纳入什么样的内容,却仍然值得仔细讨论。日前交付研议的版本不一,已有若干明显开倒车的倾向,必须正视。

 首先是法官法规范的对象是谁的问题。现在看到的版本,是将检察官也纳入法官法的范畴,我们期期以为不可。一个长期以来的坏习惯,是将法官与检察官等同,不区辨两者在权力分立制度上应该重视的差别与制衡关係,用一个笼统的名词「司法官」称呼两者,就是常见的毛病。习焉不察的结果,就是坏了审判独立,使得检察官不知道自己不是法官,法官也不知道自己不是检察官。司法独立说的是审判独立,检察系统没有审判独立可言,检察系统要求的是检察一体与检察中立。法官与检察官职务要求与职务性上的重要差别,因为「司法官」的称呼而变得糢糊起来。现在是要订定法官法,尚且不是司法官法,将检察官纳入其中,指鹿为马,不伦不类,不是法治国家应该犯的错误;是否合宜,都有疑。。。

【资料】台湾法务部门:检察官应受“法官法”规范
发表时间:2011-02-16 09:57:00 阅读次数:121

台“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”2010年11月11日上午审查“法官法”草案,台当局“法务部政务次长”陈守煌在会中报告时表示,检察官虽然不是法官,但是与法官同为司法官、同样行使司法权,应受同等规范与监督,并建立同等的评鉴、惩戒及淘汰标准。

陈守煌认为,检察官虽然不是法官,但同属于行使司法权,同为司法官,自应受相同程度的规范及职务监督,并建立同等评鉴、惩戒及淘汰标准,不因为检察官或法官而有不同。

因此,陈守煌表示,“法务部”同意于“法官法”草案中,以“检察官专章准用”的方式立法,函送“法官法”草案到“立法院”审议,并尊重“立法院”审议的决定。。。。

资料:最高检等部门出台系列文件加强检察监督
发表时间:2011-02-12 23:37:00 阅读次数: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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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法制日报  赵阳   2011年02月11日   27
ljm的阅读: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的新修正
发表时间:2009-10-16 20:38:00 阅读次数:248

台湾地区”立法院“於二○○九年六月十二日三讀通過”刑事訴訟法“部分修正條文,並於二○○九年七月八日由“總統令“公布,其中除了第九三條要自二○一○年一月一日才開始施行外,其他修正條文都將於二○○九年九月一日起開始施行。

關於此次“刑事訴訟法”的修正,應屬第九三條的修正最具意義。條文新增禁止夜間訊問,明示在深夜十一點以後若仍未訊問完畢或至深夜始受聲請者,被告及辯護人等可向法院要求等到明日再繼續審問,而法院非有正當理由,不可拒絕。由於實務上常常看到檢察官申請羈押案件後,常常到了深夜還是在開庭審理,而被告經過警訊以及檢察官的訊問後往往已經疲累不堪,卻還要繼續熬夜的被審問,此時被告可能已經神智不清,因此為了保障被告的自白任意性,以及確保被告能夠確實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接受訊問,以期維護正當法律程序和被告的基本人權,因此增訂此項規定,希望能改善實務上關於熬夜訊問此種不合理的情況。。。。

关于检察制度完善问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(梁景明)
发表时间:2009-08-20 19:56:00 阅读次数:4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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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监督:与人民检察结缘的风雨历程
发表时间:2009-08-11 20:04:00 阅读次数:444
《检察日报》2009-8-10,5  原作者:王松苗/晏向华     关东解放区确定明确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。图为解放战争时期关东地区检察署   五四宪法确认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权   。。。
“严格刑事政策”是“宽严相济”不能舍弃的一极(3)【梁景明】
发表时间:2009-08-11 19:52:00 阅读次数:293

“严格刑事政策”是“宽严相济”不能舍弃的一极

(3)

梁景明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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